索引号 | 002971636/2019-63216 | ||
组配分类 | 采购招标 | 发布机构 | 邱隘镇 |
生成日期 | 2019-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鄞州区邱隘镇邱一村棚改一期拆迁场地临时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拆迁办公室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邱隘镇邱一村棚改一期拆迁场地临时围墙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邱隘镇2019年7月5日党政联席会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邱隘镇邱一村。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184762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100% 招标范围 :位于邱隘镇邱一村棚改一期拆迁场地约2790米临时围墙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他要求: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建筑工程;并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2019年4月至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数量要求:具体按照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叁万贰仟元整 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邱隘支行 银行账号:81160101302148876 6.2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6时00分(以资金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2.1.投标人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2.2.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 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拆迁办公室 联 系 人:陶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二期泰安中路158号太平洋恒业大厦19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957442305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